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第一期读书班的通知
作者:ydzb 来源:原创 日期: 2021-04-13

 机关各处室、各研究所党组织:

 根据中央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署和省委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院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决定以“学党史、谋发展、开新局”为主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1年4月15-17日(星期四-星期六)。

 二、地点:嵩明科研基地。

 三、参加学员:院领导,各研究所书记、所长,院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名单详见附件2。

 四、报到时间及乘车安排

 4月14日晚因安排有中心组学习会议,院领导、院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研究所书记所长4月14日(星期三)17∶30以前报到,其中院领导和驻州市所的同志自行安排前往,其他人员16∶00准时在院机关办公楼前统一乘车前往。州市所不带车的同志也可与院机关人员统一乘车前往,但事先应与院机关党委联系安排。

 机关各处室副处级领导干部4月15日(星期四)上午7∶30准时在院机关办公楼前统一乘车前往。

 五、有关要求

(一)读书班学员自带党史学习教育指定的必读书目,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

(二)请学员自带洗漱用具和学习用品用具。是中共党员的全程佩戴党徽。

(三)学员要自觉遵守纪律,请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或早退;读书班以静心自学为主,自学时间各位学员不得安排与学习无关的任何活动。自学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逐本、逐篇坚持边学边思、边悟,边学边做读书笔记,记录所思所得、所感所悟。学员参加学习辅导大会和其他会议必须佩带口罩。

(四)学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须请假的由本人书面向院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院机关党委)请假。未参加本期读书班学习和已参加本期读书班学习但因中途请假的人员必须参加第二期读书班学习补课。

(五)院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院机关党委)、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读书班的相关准备工作,院行保处负责会务、交通、食宿工作,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学习纪律督查工作。

(六)请机关各处室、研究所将院党史学习教育第一期读书班报名回执(电子版)于4月13日(星期二)11∶00前报院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院机关党委)。联系人:马芙蓉, 联系电话:0871-65190687,邮箱l4022149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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