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 知
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好2016年5月6日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综合组电话通知要求,现将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院党委委员、处级党员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当前,重点是抓好《党章》的学习。5月18日前,请机关各处室、各研究所党组织将院党委委员、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学习情况和党支部学习研讨情况上报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完善学习计划,抓好贯彻落实。按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综合组电话通知的“在对党员自学、每季度专题讨论、讲党课作出具体安排的同时,还要制定支部每月集中学习的具体计划”的要求。请各党支部在已制定学习计划的基础上,按照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好集中学习计划,于5月12日前上报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计划,切实抓好落实。
三、5月底前,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推动学习教育从一开始就严起来、实起来。
附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集中学习计划表
中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5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顾书超 6519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