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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所认真开展警示教育 让纪法教育入脑入心
发布:张珍   发布时间:2024-05-29   浏览次数:1657    

5月27日,加工所党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会议由所党委书记李鹏主持,全所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珍在会议上通报了相关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会议指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全会要求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瞄准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4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会议,对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行动员部署,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会议强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教育引导我们的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按照加工所党委党纪学习教育方案,要用好群众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特别要对违反群众纪律、财经纪律典型案件进行重点剖析,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通过看别人“吃一堑”,努力使自己“长一智”,使纪法教育入脑入心。使党员做到时时严格自律,处处以身作则,严格按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所党委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带动养成自觉守纪的好习惯好作风,让党员、干部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会议强调,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各支部不仅要组织党员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并做好学习研讨交流,而且要认真学习《云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清单》。底线不可越,纪律不可违。对违反党纪党规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组织将严肃追责问责,坚持谁碰了“高压线”、谁闯了“红灯”,谁就必须受到应有的惩处,确保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5月28日,所纪委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参观了云南省警示教育基地。(审核人:李鹏)

会议现场

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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