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芹丽
发布时间:20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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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9日至30日,省外办和省财政厅在昆联合举办了“2009年云南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外事专办员培训班”。来自省级各部委办公厅,省级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外事处长、财务处长和外事专办员200余人参加了培训。云南省农科院国际合作处李家瑞副处长、李立池科长和单芹丽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议由省外办护照签证处马作昕处长主持。4月29日上午,省外办甘雪春副主任、省财政厅张云松副厅长、省纪委高龙副主任做了主题发言,会议强调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团组数和人数要在前三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二是严格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计划外的出国(境)任务原则上不予审批。三是省级党政机构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实行经费先行审批制度,要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专项预算管理,严格经费核销管理。四是要加大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使用因私证件公款出国(境)的案件;虚报出国(境)任务,通过购买邀请函骗取批准的案件;不执行批准日程,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绕道前往旅游景点游览,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案件;违反规定用公款报销持因私护照出国(境)费用案件;党政干部挪用其他公共资金,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或地方摊派出国(境)费用的案件。五是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六是各出访团组完成出国(境)任务后必须上报出访总结。4月29日下午,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赵鑫讲解了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原则与工作流程,省外办护照签证处刘芸介绍了省级机关因公出国(境)网络预报预审工作。4月30日上午,外事专办员分组讨论,省外办、省财政厅就与会代表提出的具体问题作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