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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查专门工作组工作职责(试行)
发布:院工会   发布时间:2008-12-25   浏览次数:41704    

 

一、树立热心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助配合院党政和有关部门,按照职代会提案审查专门工作组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

二、在召开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前15-30天期间,提案审查专门工作组(以下简称提案组)向各代表小组及代表征集提案。

三、按照程序规定,提案以代表小组或代表三人以上联合提议或一人提议二人以上附议提出,一事一案;提案组集中分析研究立案。

四、提案组讨论立案后,向职代会主席(副主席)报告,经职代会专门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审议并通过后,送交相关部门处理答复。

五、提案组定期督促检查提案的承办落实情况;处理结果由承办单位及时反馈提案人。

六、每次召开的职代会例会上,提案组须向代表作上次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七、各成员间既有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作,结合实际,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中的相关事宜,互通情况,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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