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召开2018年部门预算培训会
为贯彻《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8至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及省财政厅2018年部门预算培训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我院2018至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工作有序开展,2017年8月29日,计划财务处组织在昆10个单位财务人员召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培训会议。
会议对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改革要点、重点及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进行详细讲解,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财力固化格局
2018年预算编制改革的重点就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零基预算是以零为基数编制的预算编制方法。基本支出要着力夯实基础工作,各部门应确保基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最新的动态数据从“零”开始测算单位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要以项目实现的绩效为标准,重新评估部门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修正与取舍,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决策机制,改变部分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
二、细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一)夯实基本支出管理。
基本支出预算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1. 加强基础信息动态管理。
基本支出要着力夯实基础信息动态管理,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人员、车辆、资产等信息的动态变更,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动态管理操作规程》要求,遵循“自下而上、分类填报、逐级审核、统一更新”的程序,按月申报基础信息变更数据,并附相关变更依据,经逐级审核通过后,纳入省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统一管理,确保基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省财政厅规定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以2017年9月纳入省级基础信息库的数据为编制依据。
2.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各单位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和节用裕民有关要求,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咨询费等一般性支出。
(二)细化项目支出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2018年的绩效目标体系结合改革要求进行了适当调整。一方面减少了填报的内容,减轻部门的工作量,但同时从填报质量方面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2018年省本级项目绩效目标由一级项目下沉到二级项目,完善了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各单位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时务必做到项目绩效目标符合实际,便于考核。
2. 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编审体系中一个比较大的变化是在编制预算系统新增了“项目预算分月用款计划表”,反映部门按政府经济科目类级科目的分月用款计划情况。单位需填报项目按政府预算经济科目(类级)的分月用款计划,各月下达金额合计必须等于总额。在明年预算执行时,省财政厅将按部门细化的用款计划下达资金,执行进度考核也从下达资金时开始纳入考核范围
3. 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今年省级财政在盘活存量资金方面最大的变化将体现在强化对结余资金的管理上,一是省财政厅在今年的执行进度考核中已将结余结转资金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一并强化执行监管;二是以前年度对结余结转资金省财政厅的规定是连续结转两年以上才收回财政,但从今年底开始,对当年预算安排的各项支出,结转下一年度仍未使用完毕的资金,省财政厅将一律收回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也就是2016年安排的资金,结转今年底未使用完毕的将收回统筹,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
(三)实施支出经济分类改革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不仅是贯彻落实《预算法》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在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全面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后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分别在预算编制、上报人大、预算批复、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调整、规范。
(四)推进定额标准体系建设
预算定额标准是申请、审核和安排预算资金的依据,是细化预算编制的重要基础,各单位应树立“有标准就要用”的理念,充分运用定额标准编制预算,有通用标准的充分运用通用标准编制预算,特别是业务工作经费类项目,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三、推进全口径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一)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应本着“应编尽编、编实编细”的原则,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凡属政府采购的,均需编报《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已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应进一步强化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批复后尽快按相关程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切实加快政府预算资金执行进度。
(二)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需编报《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表》,将资产配置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与部门预算同步编报。
四、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
强化部门预算公开的主体责任,遵守“谁使用、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应根据《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于规定时限内按照统一格式及内容主动在院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下全面公开各单位预决算信息及绩效自评情况等,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和机构设置,政府采购预决算、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绩效管理信息等方面,同时应按季度公开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社会保障相关经费政策的主要变化
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全额供款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80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省级全额供款事业单位(包括省级驻昆明主城区以外的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由一级预算单位到省社保局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后,所需保费由省社保局根据缴费基数及行业费率等内容核定后汇总,向省财政厅申请拨付资金至省社保局,单位无需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