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我院于2023年6月6日上午组织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预算执行工作调度会议,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龚加顺出席会议,院纪委副书记王海燕,院机关相关处室、各研究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计划财务处对全院截至2023年5月31日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各处室、研究所参会人员分别就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进度缓慢的原因进行了汇报,并就下一步如何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行了表态发言。
王海燕提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源云南”建设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和我院制定的《关于深化推进“清廉农科”建设的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扎实的作风做好相关工作;二是要抓好财政资金“清源行动”工作的落实,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6个方面37项内容每月做好自检自查自纠工作,实事求是,如实上报,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加强领导,各单位党委和行政要扛牢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尽职担当。院纪委将跟进监督各单位工作推进。
龚加顺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财政资金“清源行动”相关内容,严格按照院纪委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在预算执行方面要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龚加顺对下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预算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预算执行“回头看”,一看已使用资金是否存在问题,二看支出进度缓慢的原因,三看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各单位要认真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准预算执行堵在什么地方、什么环节,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妥善解决问题,过程中加强与院计划财务处的沟通;三是要坚持系统观念。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内控机制,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找到经济业务风险点,坚决堵住风险和漏洞。四是要主动担当作为。各单位要把责任、任务压实到人,把压力传达到每位职工,共同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审核人:江功武)